
无工作单位的流动人员带上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原件办理,户口在哪个区,就在哪个区的社保局办理。你也可以选择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应和养老保险在同一区域办理。
在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设立的"流动人员缴费窗口"参保,具体缴费标准可根据《年度个体工商户业主和流动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选择确定(他分有很多缴费档次,来适合不同经济层次人群,你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档次进行缴费)养老保险费实行邮局代收。每月按时缴费。如按季度、按年度缴费,应提前存入。欠缴半年即停止征缴。来社保处补办手续后方可继续划缴。
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区的社保局办理,因每个地区社会保险政策不同,缴费方式也有差异,具体详情可咨询社保局,电话12333。办理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
办理流程:由参保人根据自己的劳动收入选择档次,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委托邮局按月征收,参保人持开户凭证和身份证到指定邮局开户,缴费存折并更换密码。参保人应在每月25日前预存一定的养老保险费(可以预存一个季度,一年或更长时间的养老保险费,但至少不得低于一个月的应缴养老保险费。)在每月5日前从参保人员缴费存折中直接收取上月养老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养老保险能退。养老保险是我国的一种特殊险种,其退保的方式主要有:退休后退保、移民销户退保、死亡退保。并不是想要退保就能立刻退保的,根据相关的规定,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缴纳满15年养老保险,同时不愿意把剩下的年份缴纳满,那么是可以申请把个人养老账户的所有钱退回到自己个人账户的。
养老保险简介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我国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需要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些朋友来咨询:养老保险账户余额是什么意思?养老保险账户里的钱是什么意思?接下去小编带大家来学习下吧,涨知识的节奏,还不赶紧来围观围观。
养老保险账户余额是什么意思
养老保险帐户余额是指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部分以及利息,在员工达到退休年龄时按月发放给员工。是组长养老保险金的一部分。
随着缴费年限增长,个人账户余额不断增加。到退休时,个人账户余额除以120个月,或者除以平均余命月数,就是每月养老金个人账户部分。再加上统筹部分、调节金等等,构成全部养老金。
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一部分进入统筹,一部分计入个人账户。计入个人账户的缴费,以及按国家公布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所产生的利息,都计入个人账户,称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到退休时,个人账户余额除以120个月,就是每月养老金个人账户部分。再加上统筹部分、调节金等等,构成全部养老金。养老金账户余额是否可以提取,取决于投保人的户口性质。参保人员为农村户口的,离职时可凭个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当地社保局办理余额提现手续。参保人是城市户口的,不允许提现,参保人只能办理转移手续。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领取退休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十四条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养老保险的作用:
1、有利保证劳动力再生产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
2、有利于社会的安全稳定
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对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预期,免除了后顾之忧,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3、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
各国设计养老保险制度多将公平与效率挂钩,尤其是部分积累和完全积累的养老金筹集模式。劳动者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数额,与其在职劳动期间的工资收入、缴费多少有直接的联系,这无疑能够产生一种激励劳动者的职期间积极劳动,提高效率。
此外,由于养老保险涉及面广,参与人数众多,其运作中能够筹集到大量的养老保险金,能为资本市场提供巨大的资金来源,尤其是实行基金制的养老保险模式。
个人账户中的资金积累以数十年计算,使得养老保险基金规模更大,为市场提供更多的资金,通过对规模资金的运营和利用,有利于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
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帐号具体指什么?
一、社保经办机构按社会保障号码(目前为身份证号码)及职工有关档案材料,为每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职工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帐户是职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计算个人帐户养老金的主要依据。
二、个人帐户储存额包括:
1. 职工本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费;
2. 企业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费按照职工本人缴费工资一定比例划转计入个人帐户部分;
上述两项合计,1996年1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为职工本人缴纳工资的12%;1998年7月1日后为职工本人缴费工资的11%。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从企业划转计入的比例相应降低。
3. 前两项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利息。
三、个人帐户按月记载,每月25日为记帐截止日。欠缴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当月不予记载,补缴本金、利息及滞纳金后予以记载。欠缴以后缴纳的费用,先冲当月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剩余部分按前欠本金和利息、滞纳金的顺序抵冲。
四、个人帐户的储存额按省劳动行政部门每年公布的社会养老保险利率及月积数按年结息。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结息年度(其中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为一结息期)。
五、职工因各种原因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个人帐户予以保留,并不间断计息。重新缴费后,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及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可累计计算。
六、经办机构每年通过企业向职工发放个人帐户对帐单,经职工签字后按年度依次粘贴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中妥善保管。对帐单送达企业后60天内无异议者,即视同认可。
七、个人帐户储存额只能用于职工本人退休后支付的养老金,不能移作他用。退休人员个人帐户储存额领完后,养老金从社会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中继续支付,直至死亡。
八、职工流动,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档案关系,按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医保和养老保险一般是每个月都要进行缴纳,而且只有缴纳满一定的期限后才能享受权益。那要是上海医保和养老保险未缴够最低缴费年限怎么办?另外有小伙伴问:在上海换区工作了,要不要更换社保卡?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上海医保和养老保险未缴够最低缴费年限怎么办
到了退休年龄,上海医保和养老保险未够缴怎么办?
A、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
B、不愿意延长缴费的,凭本人书面申情,按规定办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上海退休金和养老金的区别
退休金:是国家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出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给货币形式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在上海换区工作要不要换社保卡
社会保障卡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行,每位参保人员只发一张社保卡,参保人员在上海市范围内流动参保无须换卡。
上海新社保卡有基本功能和金融功能。具体功能如下:
1、新版社保卡具有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等基本功能,可以用于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就业服务、劳动关系、人事人才、居民健康管理等事务。
2、新版社保卡同时具有金融服务功能,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相关服务银行,开通社会保障卡的金融服务功能。社会保障卡开通金融服务功能后,可以用于现金存取、转帐、消费等业务。
上海灵活就业缴费养老保险满15年还要继续缴费吗?
《社会保险法》明确了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就是说,灵活就业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的,是否继续缴纳以个人意愿为主。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程序
身份证件、一寸照片及因情况准备的其他材料前往各街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即可。
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出具《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出具《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出具《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养老保险关乎着我们退休之后所享的保障,如果更换住址搬离原地或者特殊情况,一定要及时办理其转入的手续,本文带来的是在北京市,养老保险跨省转入与跨省转入办理流程,希望能够帮到你。
养老保险跨省转出
转出所需资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转出办理手续:
1. 用人单位提交经单位确认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2. 社保经办机构对存在欠费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欠费告知书》办理“转外省申请中断”业务;
3. 对符合条件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且录入《联系函》,生成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邮寄。
养老保险跨省转入
转入所需资料:
1. 原参保地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2.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 流动人员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 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籍地为北京市);
5. 批准调动批件(经我市区/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
转入办理手续:
1. 北京社保经办机构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费;
2. 审核通过,生成并打印《联系函》;
3. 依据外阜转入的《信息表》统筹基金转移额及个人账户基金转移额,对已录入的转移收入收款进行编辑明细,并进行审核后签字确认;
4. 社保经办机构业务部门收到财务部门签字确认的《信息表》后,录入《信息表》。
北京市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受理机构】:北京社保局其各区社保机构
【办理时间】:每月5-25日(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10-12333
【北京养老保险转移条件】:跨省就业人员,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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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转移是非常普遍的事情,如果在不同城市工作过的市民们,购买了养老保险就会涉及到转移的办理,每个地方的转移办理流程可能都会不太相同。那么,上海市的养老保险转移流程是怎样的呢?现在就跟着办事指南小编一起来了解上海养老保险的转移办理流程。
单位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出流程: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需办理单位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出手续的,应到单位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申办单位需带好以下申请材料:
1. 企业需携带《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已办退工备案手续的无需携带);
2. 机关需携带《商调函》或辞职等批文复印件;
3. 事业单位需携带《上海市事业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关系证明》复印件。
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出流程: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或歇业、个体工商户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发生退工,需办理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出手续的,应到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由所在地开业服务机构代为申报]
申办者需带好以下申请材料:
1. 需携带《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已办退工备案手续的无需携带);
2. 个体工商户业主需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或歇业证明。
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单位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入流程:
申办条件:单位招(录)用、聘用已建立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人员。
申请材料
1.根据单位的不同性质,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①企业单位携带《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已办招(录)用备案手续的无需携带);
②机关单位携带《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复印件;
③事业单位携带《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第二联原件;
2.根据单位人员的不同情况,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①持人才引进《上海市居住证》参保的人员,需携带《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和《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
②征地一次性缴费人员,选择只缴纳失业、生育、工伤保险,需携带加盖有劳动行政部门“已经完成征地一次性15年缴费”确认章的劳动手册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社保中心按以下办事程序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1. 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2. 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 不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办事程序中的第1、3条,社保中心给予当场办结,不收费。
申办单位需填写《社会保险业务办事提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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