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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7 10:37:42
万年历日历:失业知识
失业知识
海口注销失业登记与退出失业登记情形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职工在失业后,可以向相关部门办理的失业登记,办理成功之后可免费享受促进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那么海口地区的职工找到工作之后如何注销失业登记?在什么情况下视为退出失业登记?具体内容有哪些?小编为你解答。

海口注销失业登记的情形

1、出现下列情况的,原发放《登记证》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对其《登记证》予以注销,并收回《登记证》: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提前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死亡的

(4)其他符合注销条件的

2、登记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如实向发放《登记证》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报告,并由该中心注销其失业登记:

(1)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4)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

(5)其他经审核确认处于非失业状态的

海口退出失业登记的情形

登记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行退出失业登记,退出期间不得享受任何就业援助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并由发放《登记证》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注销其失业登记:

1、主动放弃就业要求的;

2、连续6个月未与发放《登记证》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联系的;

3、3次以上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申领《登记证》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供的公共就业服务的。

温馨提示:

上述人员如要求重新进入失业登记程序,必须由本人向原发证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递交书面申请,说明退出和重入的原因,由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和县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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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失业保险核定、申报缴纳与失业保险待遇须知

失业保险是社保给失业职工的生活保障金,相信这是很多人都关心的问题,那么在北京市失业保险费的核定、申报缴纳与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都有哪些内容呢?办事指南为你解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一、核定对象:

经批准的部分市属企业集团、总公司以及部分行业统筹的用人单位,市职介中心、市人才交流中心。

二、缴费核定依据:

(一)《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上报统计部门的《劳动情况表》(104表);

(三)《单位与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明细表》;

(四)《北京市缴纳失业保险费人员花名册》;

(五)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使用外省市劳动力和本市农村劳动力的证明;

(六)《北京市外来人员就业证》或《北京市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花名册》;

(七)《北京市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月报表》。

三、申领失业保险金待遇

(一)用人单位与农民合同制职工或外埠城镇职工终止、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在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和失业保险金时,应持以下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使用的证明;

3、《北京市缴纳失业保险费人员花名册》;

4、《农民合同制职工和外埠城镇失业人员待遇申领表》(一式二份)和《农民合同制职工和外埠城镇失业人员待遇汇总表》(一式三份)。

(二)外埠城镇失业人员返回原籍的,由参统的社保中心负责将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保险关系,一并划转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5、外埠城镇失业人员户口证明材料;

6、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

四、缴费核定基数

(一)单位缴费

1、填报《劳动情况表》(104表)的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核定单位的月缴费工资基数。

1、未实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的用人单位,以上年社会月人均工资作为基数核定单位缴费。

2、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为基数核定单位缴费。

(二)参统人员个人缴费基数

1、实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的用人单位,参统人员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2、未实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的用人单位,以上年社会月人均工资作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3、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职工,以当年社会最低工资作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五、单位成立、变更与注销

1、新成立的单位,应自办理营业执照或其他批准成立的证明之日起30日内,进行失业登记并缴纳失业保险费。

2、用人单位兼(合)并其他单位或发生分立的,自兼(合)并或分立之日起20日内,前往参统的社保中心办理缴费变更手续。

3、用人单位破产、关闭、解散、撤消、清算、被兼(合)并的,自宣告破产或者被批准关闭、解散、撤消、清算、被兼(合)并之日起20日内,前往参统的社保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六、缴费时间与方式

缴费核定时间:每年2月15日至3月30日为新年度用人单位办理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核定手续的期限。

实行集中或独立缴费的参统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向社保中心报送《北京市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月报表》或《北京市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月报汇总表》和《北京市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月报明细表》。并可采用现金、支票或委托收款三种方式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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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查询

社保局官网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进入

查询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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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入失业缴交明细页面,显示失业缴交明细信息。

领取查询

(1)登陆进入个人网页,选择“社保信息查询->失业保险查询->失业金领取”。

(2)进入失业金领取页面,显示失业金领取信息。

注意事项

初次使用请先注册,注册步骤按照网站提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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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电话:12333 查询北京市失业保险余额

北京社保所:所在地区社保经办机构

北京社保所

人工查询,说明要查询个人失业保险信息即可。

查询方法

拨打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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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办理领取失业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的申领

海口如何办理领取失业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的申领?海口失业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的申领办理材料有哪些?办理领取失业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的申领需要哪些材料?办理地点与电话是多少?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够帮助你。想要了解更多海口办事指南请继续关注。

服务对象:

死亡失业人员的亲属

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

2、窗口受理

3、失业保险科审核

5、局领导审批

6、银行转账支付

需提供的材料:

1、死亡诊断书或证明书

2、失业人员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3、《就业失业登记证》

4、失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5、失业人员亲属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6、供养配偶和供养直系亲属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7、社保局出具的未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证明。

办理窗口:

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服务大厅8-9号窗口

服务电话:

65231576 65231585 65231582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

海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

办公地址:

海口市蓝天路南侧嘉华路2号

邮政编码:

570203

公交路线:

乘坐 13、28、33、38、41、51路公交车,在蓝天南宝商场或民生市场站下车,均可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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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失业补助金网上申请流程

对于失业补助金相信大家都是有一定了解过的,其实失业补助金也就是在自己失业之后能够领取的一笔资金,但是像失业补助金也是需要有一定条件才能够领取的,毕竟如果随便就能够领取的话还是会有很多的麻烦的,下面就去看看广州失业补助金网上申请流程和广州失业补助金领取需要什么条件吧!

广州失业补助金网上申请流程

温馨提示:

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可线上申领(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粤省事、以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申领)或线下申领(至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目前线上可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国家平台失业补助金申领。

符合在广州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申领失业补助金,不需要提交其他材料。

2021广州失业补助金网上怎么申请

一、登录网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

二、申领路径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 国家平台失业补助金申领 -> 失业补助金申领。

2、点击【国家平台失业补助金申领】,进入个人用户登录界面填写相关信息并点击【登录】按钮进行注册登录。

3、注册登录后进入申领界面,按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完成申领。

广州失业补助金申领受理条件

(一)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第一类:自2021年7月起,2021年1月-2021年12月,在广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第二类: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广州市、在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向广州市申领失业补助金。

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不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的情形

1.小王2020年12月参保缴费后停保,因不属于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2.小张2022年1月参保缴费后停保,因不属于2021年1月-12月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3.小李2021年6月因非本人意愿离职并停保,在广州市累计缴费24个月,因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因此不能领取失业补助金。

4.小陈2021年6月参保后停保,2021年7月起计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7个月,2022年1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重新就业。因为期满时间不在2021年1月-2021年12月期间,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申领补发失业补助金条件

2021年1月-12月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申请补发。如:小张2021年3月停保,3月、4月、5月未缴费,6月重新参保就业,当前可以申领补发3、4、5月失业补助金。

按照覆盖范围为2021年新失业人员规定,7月起不再受理符合2020年条件的申请。

广州失业补助金申领截止时间:

符合在广州市申请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

(一)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第一类:自2021年7月起,2021年1月-2021年12月,在广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第二类: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广州市、在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向广州市申领失业补助金。

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不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的情形

1.小王2020年12月参保缴费后停保,因不属于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2.小张2022年1月参保缴费后停保,因不属于2021年1月-12月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3.小李2021年6月因非本人意愿离职并停保,在广州市累计缴费24个月,因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因此不能领取失业补助金。

4.小陈2021年6月参保后停保,2021年7月起计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7个月,2022年1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重新就业。因为期满时间不在2021年1月-2021年12月期间,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最近,由于受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国内一些中小企业面临破产,而很多企业员工也因此而失去工作。这时候,需要注意的是,面临公司破产的情况,而公司一直有在缴纳五险的话,员工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流程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首先,准备好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终止、解除、开除、除名)辞退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社会保障卡这些材料。

然后,本人带着上述材料前往就业局大厅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一般来说,失业保险金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和暂停失业保险后60天内申领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主动离职者本次不能享受失业金。再次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并且再次失业时需要提供本次的缴费登记卡、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可合并计算。

在审核通过之后,失业保险金会由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除此之外,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如果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将会被视为再就业。这时候,就会停止对其发放的失业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