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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26 13: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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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育儿假包括3岁吗

我国将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这个举措是有利于提升育龄夫妇的生育意愿。目前我国有些地区已经实行了育儿假,那么,大家清楚四川育儿假包括3岁吗?四川育儿假包含3周岁吗?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分享一下,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来好好看看。

四川育儿假包括3岁吗

包括3岁。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至此,四川正式以立法形式明确了盼望已久的“育儿假”。这是四川省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一项重要内容。

此次修改后,《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由原来的41条减少到39条,其中,改动内容18处,新增条例14条,删去条例16条。

此次的修改内容还包括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强化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母婴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内容。

据介绍,四川此次对《条例》的修改主要是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对照上位法,立足促进四川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行修改,同时强化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的保障,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尽快落地实施。

截至2021年11月2日,已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公布了当地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案,普遍提出了延长产假和陪产假、增设“育儿假”等措施。其中,江西、四川、江苏、贵州、吉林以及山西等6个省份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案已获通过,辽宁、湖南、湖北、陕西、安徽、海南、宁夏、云南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草案正处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中国将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

最近公布的“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新增了“加强家庭建设”专节,体现了对家庭建设的高度重视,其中包括: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释放生育政策潜力;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利于提升育龄夫妇的生育意愿

我国从2016年开始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以来,出生人口数量低于预期,从2017年至2019年,我国出生人口已经“三连降”。虽然国家统计局尚未公布2020年出生人口数据,但全国已有很多地级市公布了2020年出生人口数据,普遍降幅超过10% 甚至20% 。

另外,根据公安部2月8日公布的数据,2020年出生并已经到公安机关进行户籍登记的新生儿共1003.5万。同口径对比,2019年这一数据为1179万。可见,2020年已落户的新生人口降幅约为15% 。

为什么现在很多育龄夫妇不愿意生二孩呢?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担心孩子生出来之后没人带。

如果父母双方在小孩两三岁前都必须参加工作,摆在他们面前的只有两个选项:一是长时间雇用保姆,二是由家中老人来帮助看护。

但近年城市保姆价格飞涨,雇用全天看护孩子的高价保姆已经超出了很多城市白领的经济承受能力。将来随着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出台,由家中老人来帮助看护孩子的情况也会减少。

要解决孩子没人带的问题,一方面需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另一方面也需要出台父母育儿假政策,切实解决双职工家庭的后顾之忧,让育龄夫妇可以在不离职的情况下抚养孩子,从而提升育龄夫妇的生育意愿。

我国现行产假政策包括针对女性的产假和针对男性的护理假(部分省份称之为陪产假)。如果仅仅延长女性产假,会导致女性在就业和职业发展上受到歧视。而出台父母育儿假,既可以让男性分担一部分的育儿责任,也有利于保障女性在就业和职业发展上的权益,纠正就业中性别歧视的现象。


育儿假可以分开休吗

准备生孩子的夫妻都有在关注育儿假的最新消息。有些朋友想了解更多关于育儿假的内容,那么,接下去小编就跟大家来讲讲,育儿假可以分开休吗?育儿假能分开休假吗?想了解清楚的朋友们一定要收好以下这份指南了,争当做个无所不知的文化人。

育儿假可以分开休吗

可以分开休。育儿假,是欧洲一些国家实行的一项福利政策。一般来说,享受这项福利的必须是工作已满一年以上的育龄夫妇,假期在一年左右,与产假衔接,直到孩子满周岁假期结束。休育儿假的不只是准妈妈,也包括准爸爸,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德国三分之一的父亲选择在孩子出生一年内休育儿假,而且趋势大幅增加。

育儿假来了!夫妻每年各可休10日假

近日,《辽宁省女职工权益保护办法(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办法(草案)》提出,女职工1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鼓励用人单位对依法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日育儿假。

《办法(草案)》主要从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的职责分工、组织管理、女职工“五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和更年期)保护、普法维权、奖励与处罚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办法(草案)》提出,将女职工权益保护纳入妇女发展规划。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应当订立劳动(聘用)合同,并书面告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的岗位、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与后果、职业防护措施和本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不得在劳动(聘用)合同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结婚、生育等内容;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休产假、哺乳等原因,降低工资、福利待遇,限制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辞退,单方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此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设置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对依法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日育儿假。

按照《办法(草案)》,用人单位对怀孕不满3个月且妊娠反应严重,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或者未在每日劳动时间内安排必要休息时间,未按照规定给予生育或者流产的女职工应有产假待遇,对哺乳(含人工喂养)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纳入人力资源市场诚信记录,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如某员工的小孩于2022年4月20日满3岁,2022年度是否享有育儿假?育儿假是否可以折算?

2022年度享有育儿假,但应该在2022年4月20日前休假,从2022年4月21日起,该员工不再享有育儿假。

目前政策、法律规定等并未规定育儿假的折算,因此,如某员工小孩2022年4月20日满3岁,其在2022年1月1日到4月20日期间应该享有育儿假10天,不应当进行折算。

关于育儿假,除《条例》规定的内容外,并未出台任何细则,目前也不存在任何可以参考的裁判规则。

育儿假请假方法

育儿假如果想请“育儿假”,必须在产假结束前一个月,向雇主邮寄一封带回执的 挂号信。

如果孩子母亲已经在产假过后重新开始工作,那么就要在给雇主的挂号信中写明开始时间。

信应当在“育儿假”开始的2个月之前寄出。如果希望延长“育儿假”,应当在前一个“育儿假”结束的1个月之前,向雇主邮寄带回执的挂号信进行申请。


育儿假国家如何规定的

作为父母来说,一定要好好利用育儿假的这段时间,只有这样才可以更好地增进亲子间的感情。最近有一些朋友来咨询小编,育儿假国家怎样规定的?国家育儿假是如何规定的?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分享一下,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育儿假国家怎样规定的

国家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截至2021年11月2日,已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公布了当地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案,普遍提出了延长产假和陪产假、增设“育儿假”等措施。其中,江西、四川、江苏、贵州、吉林以及山西等6个省份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案已获通过,辽宁、湖南、湖北、陕西、安徽、海南、宁夏、云南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草案正处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首次新增“育儿假”,夫妻每年育儿假最长可各休10天以上

此轮各省份公布的修订计生条例中,首次明确提出增设“育儿假”,夫妻二人各享10天到15天不等。

其中,已经通过条例修正案的6个省份中,江西、四川和贵州都规定,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各有10天育儿假。山西省规定,符合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15天的育儿假。

江苏已通过的计生条例修正案规定,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育儿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吉林省也在计生条例修正案中明确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或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父母育儿假。

计生条例修正案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的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辽宁、湖北、云南、海南、湖南、宁夏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也拟设置育儿假,规定3周岁以内的孩子父母两人各自享受每年10天的育儿假。

海南省计生条例的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出,3周岁以内的孩子父母两人除了可以各自享受每年10天的育儿假,还可以给予夫妻任意一方每天一个小时的育儿时间,直至子女年满3周岁止。

陕西的征求意见稿中,3周岁以内的孩子父母双方每年各有不低于30天的育儿假。而安徽的征求意见稿则将育儿假扩大至6周岁以下的孩子父母,双方每年各10天。

育儿假不是新鲜事

在欧洲许多国家,男女职工们享有此项福利已有多年历史。最初在1974年,瑞典率先将“产假”修改为“育儿假”,并允许父亲母亲可以分享自己的育儿假;到了1995年,瑞典正式颁布了《育儿假法》,规定父亲必须休够60天,父母两人才能领取到480天的育儿假补贴。在休够法定的60天后,父亲每多休30天育儿假,还可多领取一份由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平等奖金”,如果父亲能休到240天(即与母亲平分480天育儿假),这对父母将领取到最大限额的奖金。

这些法规自落地以来,不断推进了父亲们积极投入到育儿过程中,使瑞典成为两性平等观念最为普及的国家之一。2019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一项调查显示,在41个全世界最富有的国家中,瑞典也是家庭福利政策最好的国家。

根据这份报告,育儿假福利较好的国家还有:爱沙尼亚,母亲的带薪育儿假长达85周(超过一年半),其次是匈牙利(72周)以及保加利亚(61周),公民享有的带薪育儿假均超过一年。

不难发现,欧洲作为社会福利制度的发源地,不论是在福利种类的全面性、还是权益保障的力度上,都有着显著的优越性。

凭着优渥的公民福利、发达的教育资源,在很多人心里,欧洲是最具移民吸引力的地方。与竞争压力极大的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相比,欧洲又有着慢节奏生活方式和包容浓厚的人文氛围,完全满足人们与世无争的“佛系”理想。

但是,要成功移民到欧洲也是众所周知的难,光有钱是不行的,例如德国是没有投资移民的方式的,只接受德国本科学历、且有德国公司年薪53600欧元以上offer的人申请德国蓝卡,或是在德国开公司,正常运营3年后获得永居权(即绿卡),获得绿卡5年后,可以申请加入德国国籍。高学历、语言考试、移民监等一系列难以通达的门槛,让许多人无奈放弃移民计划。


育儿假多少天2022新规定

为了更好地保障生育妇女的身心康复,夫妻双方是可以享受育儿假的。育儿假的相关规定是会更新的,有些朋友想来了解一下,育儿假多少天2022新规定?2022年育儿假是几天最新规定?今天小编就和大家来聊一聊这方面有关的内容,以下内容值得大家一看。

育儿假多少天2022新规定

北京

在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上海

子女年满二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5天。

重庆

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1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6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5至10天的育儿假。

河南

子女3周岁范围内夫妻每年可各休10天。(拟增设)

海南

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日共同育儿假或者任意一方每天1小时的育儿时间,直至子女年满3周岁止。(拟增设)

江西

在子女二周岁以下期间,夫妻双方每年各10日共同育儿假。

青海

在子女不满三周岁期间,鼓励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5日育儿假。

甘肃

在子女满二周岁前,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应当分别给予每年15日的育儿假。

黑龙江

用人单位每年给予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各10日育儿假。

吉林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或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父母育儿假。

陕西

在子女二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不低于30大首儿假。(拟增设)

河北

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各10大育儿假。

浙江

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10大育儿假。

福建

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鼓励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 天育儿假。

安徽

在子女6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夫妻各10大育儿假。

云南

在子女年满3周岁以前每年给予10天的育儿假。(拟增设)

辽宁

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日育儿假。

湖南

在子女三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10天育儿假。(拟增设)

四川

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天的育儿假。

山西

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15日的育儿假。

山东

子女3周岁内夫妻每年可各休不少于10天育儿假。(拟增设)

贵州

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

湖北

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

江苏

鼓励男方所在用人单位安排男方享受不少于5天的共同育儿假。

育儿假如何享受

在实际执行中,育儿假按照生育的子女数量计算天数。每年的育儿假原则上应在当年使用,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育儿假中的“每年”是指自然年?还是周年?

上海地区指的是“周年”。举例来说:如果孩子的出生时间是2021年12月1日,则到2022年11月30日是一个周年,在这个周年期间,双方可以享受育儿假各5天。以此类推。

已生育子女但不满3岁的父母是否可以享受?

可以享受育儿假,以孩子的实际年龄来计算。举例来说:如果孩子的实际年龄已经满1周岁、未满2周岁的,则其父母双方还可以享受2个周年期间的育儿假各10天(北京5天)。以此类推。

关于婚假的常见问题:

一、婚假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四章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二、婚假的有效期

1、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婚假的有效期做出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不同的公司会有不同的规章制度来约定婚假的有效期。

2、对于公司来说,一般规定员工一年或是半年之内必须休完婚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福利。

3、婚假必须一次性休完,不可单独分开使用。

三、二婚婚假规定:

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应享受婚假待遇。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职工享受3天的婚假。

对于再婚者的婚假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曾有明确答复,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宝宝刚满3周岁有育儿假吗

国家出台灵活的父母育儿假政策是有重要意义的,最主要的就是有助于显著提升生育率。最近有些朋友来咨询小编,宝宝刚满3周岁有育儿假吗?孩子刚刚满3周岁有育儿假吗?今天小编就和大家来聊一聊这方面有关的内容,以下内容值得大家一看。

宝宝刚满3周岁有育儿假吗

有育儿假。《辽宁省女职工权益保护办法(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办法(草案)》提出,女职工1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鼓励用人单位对依法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日育儿假。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设置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对依法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日育儿假。

多地推行“育儿假”

不少地区的“育儿假”现已应运而生。

2019年11月起,《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正式实施。

上述《条例》中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至3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共同育儿假。

在福建,政策中也明确,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

今年3月,广东省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要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首先是全面落实休假政策。包括全面落实产假、配偶陪产假等政策,积极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

7月底,大连市政府网站发布《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单位探索试行育儿假,并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

《意见》要求,全面落实《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的规定,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单位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的育儿假等。

育儿假落到实处需要多方参与

到目前为止,我国一些地方已出台文件探索建立育儿假制度。例如,去年2月,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广州市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全面落实产假制度,开展单位试点,探索建立育儿假制度和在职父母的弹性工作制度”。同年9月,湖北咸宁也提出实行“育儿假”,在落实已有产休假政策基础上,机关、企事业单位可自主探索实施。

虽然出台父母育儿假是好事,但从现实操作和可行性角度来说,父母育儿假要想真正落到实处,面临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育儿假带来的成本,应该由谁来买单?如果全部由企业买单,这势必加重企业负担,已婚和已有孩子的求职人员不可避免会在就业市场中受到歧视。

生育孩子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未来的劳动力和纳税人,因此,政府财政需要分担一部分生育成本,可以通过减免税费、直接给予财政补贴等方式,补偿企业因育儿假增加的雇佣成本。同时,有条件的企业也应该积极落实育儿假。

虽然从短期来看,育儿假会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但从长远看,却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赢得员工的信任和忠诚、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毕竟,如果员工在上班时也在担心“孩子没人带”,又怎么能把工作做好呢?总之,要使父母育儿假落到实处,既需要在法律和政策上制定具体的规定,为企业搭配减税减负政策,企业也需要积极参与。


四川育儿假可以分开休吗

最近,许多四川的朋友们都在关注育儿假的新闻,因为四川公布最新的育儿假标准了。有些朋友不是很清楚四川育儿假的相关内容,想来了解一下,四川育儿假可以分开休吗?四川育儿假能分开休息吗?接下去请大家收藏好小编精心准备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四川育儿假可以分开休吗

可以分开休。在宝宝满3周岁以前,每年各自都可以放10天假啦。而且,这10天假既可以连休,也可以分开休。

2019年5月9日,《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2021年10月,记者从黑龙江省有关部门获悉,近日修正通过的《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设立育儿假,规定用人单位每年给予3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10日育儿假,假期工资照发。

近日,又有一地职工将迎来“育儿假”,夫妻每年各可休10日育儿假!

《辽宁省女职工权益保护办法(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办法(草案)》提出,女职工1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鼓励用人单位对依法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日育儿假。

《办法(草案)》提出,将女职工权益保护纳入妇女发展规划。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应当订立劳动(聘用)合同,并书面告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的岗位、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与后果、职业防护措施和本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不得在劳动(聘用)合同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结婚、生育等内容;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休产假、哺乳等原因,降低工资、福利待遇,限制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辞退,单方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此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设置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对依法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日育儿假。

四川育儿假相关问题

育儿假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育儿假从《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生效之日起,即2021年9月29日起开始执行。

员工申请育儿假,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员工申请育儿假需提交的材料应由用人单位根据规章制度予以确定。

根据《条例》规定,子女三周岁以下,每年累计可以享有10天育儿假。

因此,用人单位可据此要求员工提交子女的户口本、出生证明等,作为员工申请假期的依据。

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要求员工应提前申请育儿假,是否可行?

用人单位有权在规章制度中要求员工提前申请育儿假,这是用人单位对用工自主权的行使。

员工申请育儿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条例》规定育儿假视为出勤,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出勤标准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因为员工申请育儿假进行任何形式的扣减。

员工未休当年度育儿假,用人单位是否应该支付额外补偿?

育儿假由员工自己申请,用人单位应确保育儿假的落地实施。

但《条例》中并未规定、国家也未出台任何细则规定,在员工当年度未实际休假或休假天数少于十天时,用人单位有支付额外补偿的义务。

因此,如员工当年度内未休育儿假或休假天数少于十天,也无权要求用人单位额外补偿。